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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月17日,义乌海关收到了一票市场采购货物出口报关单。该票货物出口报关单由义乌市宏诚报关代理有限公司“无纸化”申报,出口货物为硅胶保护套、椅子、纸制装饰品等。
“今天共出了3个柜子,价值5万美金,现在是‘无纸化’申报,放行的时间非常快。”义乌市宏诚报关代理有限公司总经理陈华霄说,公司每年通过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的货物有数千票。
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是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释放的“红利”之一。近年来,市场采购与跨境电商、美森快船、“义新欧”中欧班列等多种模式、业态相互叠加赋能,实现市场采购全渠道通关运输,有效破解国际海运市场缺舱、缺箱等问题。据义乌海关提供的数据显示,1-4月,义乌市通过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1001.1亿元,增长47.2%,占义乌市出口总值的76.6%,拉动全市出口增长37.1个百分点。
义乌市场经营面积640余万平方米,汇集26个大类、180多万种商品,“小、散、杂”特点十分明显,一个出口集装箱就涉及上百种商品。目前,我市出口货物普遍使用“市场采购”贸易方式(海关监管代码1039)。
市场采购贸易方式,是指在经认定的市场集聚区采购商品,由符合条件的经营者办理出口通关手续的贸易方式。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单票报关单的货值最高限额为15万美元。2015年5月1日,小商品出口停止实施旅游购物监管方式,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成为义乌市场小商品出口的主要通道,成为浙江省外贸出口增长的重要引擎。2019年12月,海关总署发布2020年第221号公告,对市场采购监管方式进行修订。
义乌海关相关负责人介绍,为了提高市场采购贸易便利化、规范化水平,市场采购贸易业态配备了相适应的政策管理体系。其中包括优化市场采购免税管理流程,简化免税认定操作,市场采购货物实现不征不退;试行个人贸易外汇管理政策,允许委托代理企业出口的小微企业、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和境外个人直接收结汇;建设市场采购贸易“单一窗口”(即联网信息平台),提供商务、海关、税务、外汇等业务办理,以义乌为例,目前义乌市场采购联网信息平台已汇聚市场商户、组货人、结汇人、外贸公司、报关行等市场采购贸易全流程主体超过8万户,成为推动各方配套优惠政策实施的基础平台,有力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。(吴峰宇)本文来源:义乌商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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